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車輛拆解鑒定服務
--澄清/修改通知書(01號文)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FSHH20240506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車輛拆解鑒定服務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3日
更正內容:
致:各投標單位
現就本項目磋商文件內容作出如下澄清(答疑)、修改及補充說明,原磋商文件與此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為準,磋商文件其他內容不變。澄清(答疑)、修改及補充說明內容如下:
1、原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車輛拆解鑒定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佛山市恒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濱江路1號明港城二層之18號鋪)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4年6月3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前提交申請文件。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2024年6月3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佛山市恒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濱江路1號明港城二層之18號鋪)。
五、開啟(競爭性磋商方式必須填寫)
時間: 2024年6月3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
地點:佛山市恒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濱江路1號明港城二層之18號鋪),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30分鐘開始接收響應文件。
現修改為: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涉案車輛拆解鑒定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佛山市恒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濱江路1號明港城二層之18號鋪)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4年6月6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前提交申請文件。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2024年6月6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點:佛山市恒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濱江路1號明港城二層之18號鋪)。
五、開啟(競爭性磋商方式必須填寫)
時間: 2024年6月6日 09 點 30 分(北京時間)
地點:佛山市恒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濱江路1號明港城二層之18號鋪),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30分鐘開始接收響應文件。
2、原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三、服務承諾及檢驗時間 (一)供應商承諾具有具備交通事故痕跡鑒定資格的司法鑒定人3名以上(具體由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承諾),合同簽訂前必須提供人員的資質證書及聘用合同。 (二)供應商須有較快的工作響應速度。在接到采購人的通知后,供應商應在要求的時間(荷城街道、楊和鎮:30分鐘內;明城鎮、更合鎮:60分鐘內)派鑒定人到場對事故車輛進行檢驗。 (三)供應商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制作完成檢驗鑒定書并送達采購人,特殊情況下須經采購人同意可延長10個工作日。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采購人的委托。 (四)部分特殊案件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制作完成檢驗鑒定書并送達采購人。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采購人的委托。 (五)車輛復檢率要控制在3%以內。 如出現爭議項目須給出合理解釋及補救措施。 |
現修改為:
★三、服務承諾及檢驗時間 (一)供應商承諾具有具備交通事故痕跡鑒定資格的司法鑒定人3名以上(具體由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承諾),合同簽訂前必須提供人員的資質證書及聘用合同。 (二)供應商須有較快的工作響應速度。在接到采購人的通知后,供應商應在要求的時間(荷城街道、楊和鎮:60分鐘內;明城鎮、更合鎮:90分鐘內)派鑒定人到場對事故車輛進行檢驗。 (三)供應商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制作完成檢驗鑒定書并送達采購人,特殊情況下須經采購人同意可延長10個工作日。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采購人的委托。 (四)部分特殊案件在接到采購人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制作完成檢驗鑒定書并送達采購人。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采購人的委托。 (五)車輛復檢率要控制在3%以內。 如出現爭議項目須給出合理解釋及補救措施。 |
3、原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權重分配:
4.權重分配(100%)
項目 |
商務部分 |
技術部分 |
價格部分 |
分值 |
45% |
45% |
10% |
現修改為:
4.權重分配(100%)
項目 |
商務部分 |
技術部分 |
價格部分 |
分值 |
40% |
45% |
15% |
4、原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商務部分:
商務部分(45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同類項目業績 | 15分 | 磋商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順推三年(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供應商承接過同類項目業績的:提供一項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提供合同關鍵頁(含簽訂合同雙方的單位名稱、合同項目名稱、服務內容、簽訂日期),供應商須提供上述資料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2 | 企業資質 | 15分 | 一、投標人具有以下有效證書的,每提供一項得5分,最高得15分。 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5 分。 2.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5 分。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5分。 注:須提供上述有效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作為證明材料。 |
3 | 投標人能力驗證評價 | 15分 | 獲得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頒發的能力驗證結果報告通知書情況進行評分,鑒定能力驗證領域項目為痕跡鑒定(驗證項目范圍須與本項目相關):2023年度能力驗證中“滿意”評價的每份得5分;為“通過”評價每份得3分;本項目最高得分15分。備注:提供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頒發的能力驗證結果報告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無或未按要求遞交證明材料不得分。 |
現修改為:
商務部分(40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同類項目業績 | 16分 | 磋商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順推三年(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供應商承接過同類項目業績的:提供一項得4分,最高得16分。 注:提供合同關鍵頁(含簽訂合同雙方的單位名稱、合同項目名稱、服務內容、簽訂日期),供應商須提供上述資料掃描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2 | 企業資質 | 6分 | 一、投標人具有以下有效證書的,每提供一項得2分,最高得6分。 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2 分。 2.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2 分。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得2分。 注:須提供上述有效證書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作為證明材料。 |
3 | 投標人實力 | 6分 | 投標人具有CNAS或CMA認證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得6分。 注:須提供上述認證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
4 | 投標人能力驗證評價 | 12分 | 獲得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頒發的能力驗證結果報告通知書情況進行評分,鑒定能力驗證領域項目為痕跡鑒定(驗證項目范圍須與本項目相關):2023年度能力驗證中“滿意”評價的每份得4分;為“通過”評價每份得2分;本項目最高得分12分。備注:提供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頒發的能力驗證結果報告通知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無或未按要求遞交證明材料不得分。 |
5、原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價格部分:
價格部分( 10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價格權值 | 評分標準 |
1 | 價格部分 |
10% | 各投標單位自由報價(下浮率b%,0≤b≤100),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下浮最高的投標下浮率為評標基準下浮率,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100-評標基準下浮率×100)/(100-投標下浮率×100)×價格權值×100 |
現修改為:
部分( 15分)
序號 | 評分因素 | 價格權值 | 評分標準 |
1 | 價格部分 |
15% | 各投標單位自由報價(下浮率b%,0≤b≤100),以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下浮最高的投標下浮率為評標基準下浮率,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100-評標基準下浮率×100)/(100-投標下浮率×100)×價格權值×100 |
如有不便,敬請諒解。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為構成磋商文件組成部分,投標人應與磋商文件一并閱讀,如果本澄清/修改文件與磋商文件發生矛盾時,以本澄清/修改文件內容為準。
采 購 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招標代理機構:佛山市恒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日